昨日,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据悉,今年5月到7月,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五区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和乳制品专项抽检,共抽检了十七大类产品,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餐饮食品等产品共187批次。
经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5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19%。其中一款保健酒酒精度不足,而4种食用油与一款调味醋标签不合格。
部分食用油标签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本次抽检共检查酒类7批次,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从禅城区家联福百货店抽检的,标称为江西省吉安市健力神酒厂2015年6月8日生产的规格为125ml/瓶的鹿耸酒,酒精度实测值30.4%vol,比产品标示值35.0%vol低,相差4.6%vol。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对产品质量控制不严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损失。
本次抽检还出现了部分食用油产品标签不合格的情况。本次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其中3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
而在调味品检测中,也出现了标签不合格的现象。其中,1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
目前佛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相关企业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