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5号)涉及我省2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委托加工和食品经营企业各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鹤王牌阿胶浆”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鹤王牌阿胶浆”,检验报告编号:NO:2018GC01781,生产/日期/批号为:2018-04-12;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Q/SHS 0001S-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18年6月5日,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抽信息系统上领取了编号为GC18000000003332072的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查阅采供数据调取电子台账等风险控制措施。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数量10盒、销售数量10盒,无库存。
(三)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暂停经营“鹤王牌阿胶浆”。该批产品已经销售使用完毕,召回数量为0,已要求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二、武汉药大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武汉玉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武汉钧安堂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宝利得牌贝利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16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对武汉钧安堂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宝利得牌贝利茶(规格:3g/袋,包装规格:3g×10包/盒,生产日期:2017-07-18)” 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上述产品“铅(以Pb计)”项目实测值不符合武汉药大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WYD0001S-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18年4月16日-18日,武汉市东西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在国抽信息系统上领取了编号为GC18000000003931258经营环节、委托环节与生产环节的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并立即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置。
1.生产环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2018年2月7日武汉玉竹科技有限公司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了搬迁报告,报告中称因厂房升级改造,该公司已停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19日到标称的企业生产地址送达编号为BJ2018A02255的《检验报告》时,该公司的厂房已拆除。现查明武汉玉竹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为武汉药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了10件(每件60盒,每盒12包,共计7200包)生产批号为170702的宝立得牌贝利茶,2017年9月3日,武汉药大科技有限公司把10件生产批号为170702的宝立得牌贝利茶全部提走。
2.委托加工环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委托方武汉药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宝丽得牌贝丽茶”(生产日期:2017-07-18、批号:170702)是由武汉药大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武汉玉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铅含量超标产品共生产10件,每件60盒,共计600盒。已于2017年9月3日销售给武汉钧安堂科技有限公司。
3.经营环节,2018年4月18日东西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在武汉钧安堂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办公室内发现“宝利得牌贝利茶(规格:3g/袋,包装规格:3g×10包/盒,生产日期:2017-07-18)” 产品39盒,经调查,该公司2017年9月3日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600盒,销售48盒,赠送给武汉邵阳商会513盒,现场封存39盒。
(三)下架及召回情况
武汉钧安堂科技有限公司已售出的上述不合格产品顾客已食用无法召回,封存39盒不合格产品已于2018年4月21日由武汉钧安堂科技有限公司予以无害化销毁处理。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