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又到开学季。一直以来,校园食品安全不仅是家长、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与此同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纷纷作出部署,督促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保证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甘肃讯 日前,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以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通知》明确,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各类学校食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要加强与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学校管理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依法打击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生产、销售“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行为。
《通知》要求,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加工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的,责令食品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并约谈学校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要一一核查到位,做到督查督办;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保持投诉举报渠道通畅。同时,积极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