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高士镇生猪制品质量安全,2018年9月5日起,高士所在县局安排下迅速对辖区猪肉经营户以及餐饮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
本次行动已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检查猪肉经营户35户,餐饮服务单位53家,检查中高士所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两章两证”,严控猪肉制品来源,严禁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此外,高士所向各餐饮单位送达了“关于严禁餐厨废弃物喂猪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禁止向养猪户提供“泔水”,并告知了“泔水”喂猪的危害以及法律责任。
下一步,高士所将继续加强市场巡查和宣传引导,保证本辖区经营环节猪肉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