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本报刊发了《市民质疑家得乐超市:需冷藏酸奶常温销售散装食品无保质期》报道,引起市民强烈反响。更有读者反映“在家得乐超市购买的十个鸡蛋,回家发现九个是臭的”;“在家得乐超市购买的葡萄干里竟然有一层蛆”。5日下午,群力市场监督管理所前往家得乐康泰嘉园店开展检查,证实本报报道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属实,目前已就此立案调查,并依法要求家得乐超市立即整改。
群力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马强告诉记者,在家得乐超市康泰嘉园店散装食品区,共抽查了瓜子、蚕豆、山楂条、薯条等48种食品,其中球状半梅、条状半梅、开花蚕豆等4种商品没有生产日期。家得乐康泰嘉园店工作人员解释说,散装食品均是成箱来货,原包装是有合格证的,上有产品名称、电话、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散装食品售卖区有的合格证可能被消费者碰掉,理货员没有及时处理。通过群力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拍摄的现场照片,记者发现很多散装食品带有“生产日期”的标签都是从价签底下取出的,并覆盖在价签上,消费者选购时根本看不到。而记者采访时,导购员均无法回答生产日期。此外,本报报道中家得乐存在的需冷藏酸奶常温销售问题,马强告诉记者,检查时家得乐已将需冷藏酸奶放入冷藏柜内。
6日,群力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程序对家得乐超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群力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马强表示,经营者必须标明销售产品的品名、生产者、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散装食品时,看清、问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如发现商家散装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不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