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美团外卖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这是我市首次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出罚单。
今年以来,市食药监局将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全市食品药品十大专项整治之一,持续强化对在我市运营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日常监测,全面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式检查。在今年5月份对大学城周边入网餐饮单位的集中检查中,市食药监局发现在美团外卖入网的2家餐饮单位未在平台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量化分级信息,违反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分别对入网餐饮单位、美团外卖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市食药监局在8月初开展的“网红”奶茶果蔬汁双随机抽查中,再次发现在美团外卖入网的餐饮单位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结合前次行政处罚,对美团外卖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昨天,市食药监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的监测、抽查,并进行有关约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式检查,整治规范入网餐饮单位和第三方平台,确保线上线下餐食服务同标同质,维护好“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