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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37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2018-09-14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920
核心提示: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14类食品29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3批次。抽检情况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蔬菜制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5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8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批次,肉制品17批次,乳制品29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速冻食品1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糖果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食糖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标称贵阳观山湖定荣食品厂生产的红油重庆豆瓣,刀剁辣椒片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标称湄潭县农家清泉桶装水加工厂生产的农家清泉饮用天然泉水检出大肠菌群超标;标称贵阳安逸饮料厂生产的初元无糖型复合蛋白饮品检出蛋白质不达标;标称清镇市崔记黄粑食品厂生产的年糕(饵块粑)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标称贵阳市南明区珍膳美食品生产加工厂生产的半湿米粉,半湿米皮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得使用);标称贵州云雾苗岭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新净淳冰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绥阳县铖哲水厂生产的犀牛湾饮用天然泉水,标称绥阳县林源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林源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贵阳犀牛潭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盛世银钟饮用纯净水,标称贵州凉风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凉烽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水城县大松林纯净水厂生产的大松林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报生产单位所在地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遵义市、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并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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