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7号),涉及我省3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现将该3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85号摊位附1号销售的冰糖柑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总局2018年第17号通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抽样单编号:GC1800650211037;产品名称:冰糖柑;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03-07;被抽样单位: 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85号摊位附1号;不合格项目:丙溴磷(农药)。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内江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牌楼坝水果市场实施现场检查,因该批次沙糖柑的销售商户为散户,在该市场无固定门面。
市中区局于2018年4月10日到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85号摊位附1号送达该批次不合格冰糖柑《检验报告》,该摊位处于无人经营状态,且无法联系上摊主。4月11号、4月12日,市中区局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到该摊位进行检查,该摊位依旧无人经营。
二、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43号摊位销售的冰糖柑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总局2018年第17号通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抽样单编号:GC1800650211051;产品名称:冰糖柑;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03-07;被抽样单位: 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43号摊位;不合格项目:丙溴磷(农药)。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内江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牌楼坝水果市场实施现场检查,因该批次沙糖柑的销售商户为散户,在该市场无固定门面。
市中区局于2018年4月10日到内江九富久商贸有限公司桂湖街农贸市场43号摊位送达该批次不合格冰糖柑《检验报告》,该摊位已标注摊位转让,现处于无人经营状态,且无法联系上摊主。4月11号、4月12日,市中区局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到该摊位进行检查,该摊位依旧无人经营。
三、泸州市江阳区汇通时代商都有限公司汇通超市长江篮湾店销售的沙糖柑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总局2018年第17号通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抽样单编号:GC1800650212067;产品名称:沙糖柑;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03-05;被抽样单位: 泸州市江阳区汇通时代商都有限公司汇通超市长江篮湾店;不合格项目:丙溴磷(农药)。
(二)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情况
经泸州市江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该企业购进该批次沙糖柑 40公斤,货值 398.4 元;已销售 40 公斤;库存(未销售) 0 公斤;下架封存 0 公斤;江阳区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该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种植环节使用农药过量所致。江阳区局要求该企业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义务。
3.行政处罚情况
江阳区局于2018年4月2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于2018年5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泸江]食药监食罚决(2018)88号),江阳区局给予该企业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98.4元(大写:叁佰玖拾捌元零肆角);
(2)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