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新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并发布10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公益诉讼案例,这是新疆检察机关首次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8年以来,新疆检察院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重点案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取得显著成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再努热·热木扎在发布会上称,今年1月至9月15日,新疆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43件,立案108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数756件,已起诉至法院24件,法院判决8件,胜诉率达100%。其中,新疆检察机关立案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89件,占立案总数的五成多,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6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2件,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6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请求,胜诉率100%。
再努热·热木扎表示,为顺应民众对食品安全、环境安全、铁路安全等方面的新期待,新疆检察院决定在全疆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家门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探索涉家门上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方式,拓展涉铁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范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