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严明职责。成立由镇纪委牵头,财政所、扶贫办、民政所等单位为成员的扶贫资金监督小组,严明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该镇建立扶贫资金专账,实行独立核算,让扶贫资金成为真正的“高压线”,谁也不能碰、谁也不敢碰。必须经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通过惠农资金“一卡通”拨付到相关账户。
三是严格把关,公开公示。注重对镇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的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公开透明、阳光运作、公正扶贫,切实做到对扶贫项目资金的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