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浙江省检察院首次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报告》。这份检察公益诉讼的“白皮书”在晒成绩的同时,首次披露了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存在的六大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公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提出建议。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下称“公益诉讼”)制度正式施行。据“白皮书”显示,2017年下半年,浙江全省公益诉讼立案220件,启动诉前程序201件;2018年上半年,立案614件,启动诉前程序474件,比2017年下半年分别增长1.8倍、1.4倍,公益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白皮书”同时透露,浙江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诉前程序解决为主,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使大部分案件在诉前程序得到纠正和解决,提高了公共利益保护的效果。截至2018年6月底,浙江全省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回复期届满的416件,行政机关已按期纠正违法或者履行职责的为364件,占85.1%。
与此同时,“白皮书”还首次披露,实践中存在少数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重审批轻监管、滥用裁量权、行政强制措施不力、职能交叉监管缺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脱节等六大问题,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如有些环保部门怠于履行职责,对其他执法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未依法调查核实和处理。还有些国土部门重审批轻监管,对于采矿权到期的企业,既未督促其履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义务,也没有使用治理备用金进行修复治理;或是只重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对于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土地的行为,未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监管。
此外,有的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滥用裁量权,对于房地产企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行为,违法降低处罚标准。有的海洋和渔业部门行政强制措施不力,对于非法填海行为作出罚款处罚,但未有效使违法行为人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
根据“白皮书”,一些地方职能交叉监管缺位,甚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脱节,如有的市场监管部门在行为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处刑罚后,未及时吊销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将其纳入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
为此,“白皮书”建议,进一步重视诉前检察建议,及时有效落实公益保护责任;落实行政监管职责,加强公共利益保护;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行政和检察协同治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