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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流域村民种植大蒜被大面积拔除 官方:为保护洱海 将按标准补贴

   2018-10-09 新京报网10330
核心提示:  8日,就云南洱源县执法人员用机器拔除村民的蒜苗,导致冲突一事,洱源县政府办公室回应称,作为洱海保护治理的一项内容,大
  8日,就云南洱源县执法人员用机器拔除村民的蒜苗,导致冲突一事,洱源县政府办公室回应称,作为洱海保护治理的一项内容,大理州政府确于8月28日下达了在全县流域六镇乡范围内,开展全面禁止种植大蒜的通知,主要是为了控制面源污染。
 
  现场视频显示,多名执法人员正使用掘根机拔除农田上出芽的作物。另有视频显示,多名戴着草帽的村民,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
 
  事发地云南洱源县三营镇村民杨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7日下午4时左右,洱源县执法人员到田间拔除蒜苗。他说,当初村民种植大蒜时,并未收到禁止种蒜的通知,镇里的蒜田大概有2万亩,种蒜是当地的主要经济来源,本村村民长期种植大蒜已有15年到20年左右,当地通过补助补偿种植农户,但目前的补助方法并不能让他们挽回损失。“他们每亩赔我们1200元,但是我们种蒜的成本基本上在3500元左右。”
 
  今日(8日),洱源县政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对于冲突事件暂不清楚,但作为洱海保护治理的一项内容,大理州政府确于8月28日下达了在全县流域六镇乡范围内,开展全面禁止种植大蒜的通知,主要是为了控制面源污染。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洱源县右所镇政府证实,为了保护洱海,右所镇于9月19日按照上级要求发布了在洱海流域开展“三禁四推”工作的通知,相关补贴政策按大办发33号和洱办发52号文件执行。文件中要求流域内各单位和农户自觉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不在辖区内种植大蒜等高耗肥水农作物。文中称,对签订绿色种植合同,不种大蒜等大水大肥农作物的种植主体,实行每亩每年1200元的补贴;对9月20日前种植大蒜的种植主体,给予每亩1200元的成本补偿;对已备种的农户,实行每亩600元的蒜苗回购;对辖区内流转土地50亩以上,流转年限3年以上实施替代种植的种植主体给予每亩500元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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