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商务局制订的《会同县规范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
会同县规范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酒类市场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根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件》(以下简称《条例》)和商务部颁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酒类是特殊商品,必须严格管理的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促进酒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步骤
整个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从今年5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10日)。成立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队伍;设立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对《条例》和《办法》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业务培训阶段(5月11日至31日)。组织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各大酒店管理人员学习《条例》和《办法》;加强与工商、质监、公安、法院、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召开好协调会。
第三阶段:酒类市场调查和登记备案阶段(6月1日至30日)。对酒类市场开展全面调查,了解酒类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酒类市场调查的同时,对酒类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发放酒类流通批发证和酒类流通登记证;对违反《条例》和《办法》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进行摸底调查。
第四阶段:专项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20日)。开展酒类执法专项活动,集中清理整顿酒类市场,对违反《条例》和《办法》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8月21日至31日)。总结我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酒类市场存在的问题,对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和遵纪守法的酒类生产者和经营者进行表彰。
三、具体措施
1、全面开展《条例》和《办法》的宣传。采取印制宣传资料,在会同电视台设立商务之窗专栏,制定宣传标语、横幅,出动宣传车,设立酒类流通管理政策咨询台和开通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条例》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众人皆知。
2、认真搞好《条例》和《办法》的贯彻落实。要加强酒管人员自身的培训学习,领会《条例》和《办法》的精神实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组织好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各大酒店管理人员对《条例》和《办法》的培训学习。
3、搞好酒类市场的调查,夯实酒管基础。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我县酒类市场动态,发现酒类市场存在的问题,做到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
4、做好酒类市场的备案登记。对全县酒类生产者、经营者进行一次全面的备案登记,并建立明细台帐;发放批发许可证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对违反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者,依据《条例》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加强酒类市场监督,规范酒类市场秩序。针对目前市场上“贿赂销售”、“买断经营”和各种不正当“进店费”、“进场费”以及一些违规广告宣传等行为进行查处和规范。同时,加大对酒类市场的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对违法生产、经营酒类者进行严厉处罚,从源头上治理假冒伪劣酒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对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会同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杨桂武任组长,县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法院、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商务局,联系电话:885159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酒类流通管理日常工作,由张海林任办公室主任,蒋茂文任办公室副主任。
2、统一思想,提高对酒类流通管理的认识。针对当前酒类市场存在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从建设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职能到位、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
3、加强部门协调,建立稳定高效的管理协作机制。酒类流通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作,县商务、工商、质监、公安、法院、卫生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协作,以建立稳定高效的管理协作机制,确保这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4、加强酒类流通管理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和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准确执法;要增强服务意识,与生产、经销商多接触、多沟通,为他们解决在法律、法规、规章框架内存在的困难,争取相互理解和支持;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人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