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陈某夫妇在连云港市海州区经营一家成人用品店,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俗称“伟哥”)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性保健品。近日,海州区法院对被告人陈某(女)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一审宣判,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其丈夫陈某正等待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7年8月,陈某夫妇在海州区繁荣路租下一门面,本来陈某夫妇也是销售一些合法的成人用品,但经常有顾客打听有无销售性保健品。正好开业不久有人上门推销性保健品,虽然知道这些药是没有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品,但经不住利益的诱惑,仍然从推销人员手中购买不少性保健品。从此陈某夫妇就开始在自己经营的成人用品店内,销售进货渠道来源不明的性保健品。
2017年12月14日,海州分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群众举报称繁荣路一家成人用品店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性保健品),大队立即指派民警赶赴案发点,现场查获有毒、有害的“蚁力神”、“精品伟哥”等保健品若干,并将陈某(女)抓获归案。经鉴定,涉案被扣押的性保健品“蚁力神”、“精品伟哥”等中检出西地那非成分。陈某(女)被抓后其丈夫陈某不悔改、不收手仍在店中贩卖“蚁力神”、“精品伟哥”等保健品,于2018年1月16日被海州公安分局抓获。
警方提醒,食用含有西地那非的保健品可能引发不良反应,包括头晕、恶心、消化不良、血压下降、视觉异常,并有可能造成心源性猝死。按照相关法律,性保健品属于保健食品,不得添加“西地那非”等药物成分,一旦添加则属于有毒有害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