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成都市食药监局通报2018年度第5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结果。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抽检结果汇总表中,著名餐饮品牌海底捞的门店赫然在列。具体信息为:被抽样单位名称为“简阳市海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第二分公司”,抽样单位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号三层3F-01号”的餐饮店,所使用的消毒筷子和消毒碗,检出大肠菌群,此项目的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据通报,本次监督抽检共检查餐饮食品(含餐饮餐具)294批次,其中合格批次为236批次,合格率为80.27%,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大肠菌群和铝的残留量。而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抽检结果汇总表”中,有两项事关著名餐饮品牌海底捞。具体为:任务编号为SC20181786、SC20181787,标称生产经营主体和被抽样单位名称均为“简阳市海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第二分公司”,所抽检的消毒筷子和消毒碗中,都检出了大肠菌群,按照标准,此项目为“不得检出”。抽样单位所在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号三层3F-01号”,消毒日期为2018年7月9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通过核对上述地址,确认此地址商家为海底捞火锅(龙湖三千集店)。随后,记者致电海底捞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确认“简阳市海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第二分公司”确为著名品牌海底捞的企业。
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大肠菌群的风险解读为:大肠菌群是在一定条件下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需氧和兼性厌氧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是反映食品卫生质量的指标之一。如果大肠菌群值超出相关标准所规定的限量值,则说明食品存在卫生质量缺陷。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急性中毒、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操作人员卫生意识不强,不按生产要求进行操作;加工环境和用具卫生不达标;没有按食品相应的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
此外,据通报,位于双流区东胜街道成北下街的“双流巴色鱼捞汤锅店”也存在类似问题,该店的消毒筷子和勺子,同样检出了大肠菌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