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转移地方及匹配任务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等四大类食品,共计168批次样品。其中,抽检蔬菜制品62批次,5批次不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16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30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60批次,全部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1.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宜兴埠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天津市豆宝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环(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酱黄瓜(酱腌菜)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竹叶青(酱腌菜)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2. 王连军销售的标称天津市贵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宫廷黄瓜(酱油渍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3. 天津市北辰区颖轩食品店销售的红油港椒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北辰区、蓟州区、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部门及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