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方便食品、酒类、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共12类食品71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蔬菜制品13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方便食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161批次、食糖2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68批次、水产制品60批次、糖果制品52批次、调味品56批次、饮料46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2批次、食盐1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枝江北山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裕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鸡面(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1),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8000CFU/g、200000CFU/g、120000CFU/g、130000CFU/g、93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CFU/g, M=105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湖北众诚五六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银泰广场店销售的标称湖北千里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1),苯并[a]芘检出值为17.2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来凤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荆门市童沙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萝卜丁(生产日期/批号:2018-08-12),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为2.0,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湖北管吃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酱卤野莲藕(麻辣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09-01)、酱卤野莲藕(香辣味)(生产日期/批号:2018-09-0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550g/kg、0.55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宜昌、荆门、孝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涉及外省食品生产企业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局依法进行处置。
2018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