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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4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 第16号)

   2018-11-13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5990
核心提示: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进行监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糖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共33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8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55批次,不合格7批次;糖果制品37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17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23批次,不合格9批次;餐饮食品67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8批次,调味品44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饮料不合格7批次:1.标示为广州市泉之佳饮用水有限公司2018年6月17日生产、规格为18L/桶的滨宇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25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标示为东莞市凤岗富容泉纯净水产销部2018年6月26日生产、规格为18升/桶的绿之泉饮用纯净水,耗氧量(以O2计)检出值为7.6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0mg/L)高出2.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标示为东莞市凤岗富容泉纯净水产销部2018年6月26日生产、规格为16.8升/桶的深鹏冰泉饮用纯净水,耗氧量(以O2计)检出值为14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0mg/L)高出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标示为东莞市凤岗富容泉纯净水产销部2018年6月27日生产、规格为18升/桶的绿之泉饮用纯净水,耗氧量(以O2计)检出值为4.3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0mg/L)高出1.15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广州市第壹街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八鹤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4日生产、规格为1kg/袋的焦糖味果冻粉,安赛蜜检出值为5.4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7g/kg)高出1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6.广州晟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金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5日生产、规格为420克(内装14小包)/袋的核桃粉(牛奶加钙),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3000CFU/g、13000CFU/g、12000CFU/g、16000CFU/g、14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99CFU/g、<10CFU/g、15CFU/g、39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7.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惠民店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金鹿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1日生产、规格为360克/袋的椰香牛奶椰子奶,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5300CFU/g、5200CFU/g、2600CFU/g、3200CFU/g、79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佳乐福日用百货商场古三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8年6月20日生产、规格为218克/袋的花生牛轧糖,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0CFU/g、260CFU/g、<10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苏铂超市有限公司夏茅分公司2018年8月7日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梅鱼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405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糕点不合格9批次:1.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顺德东乐路分店销售的标示为深圳市得元升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9日生产、规格为700克/袋的晶晶皇年糕,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5200CFU/g、98000CFU/g、79000CFU/g、21000CFU/g、48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顺德东乐路分店销售的标示为深圳市得元升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18日生产、规格为700克/袋的晶晶皇年糕,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59000CFU/g、92000CFU/g、52000CFU/g、15000CFU/g、11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惠州市福福佳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中山市金枕园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3日生产、规格为300克/袋的芒果饼,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200CFU/g、140CFU/g、450CFU/g、21000CFU/g、12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惠州市福福佳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中山市金枕园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8日生产、规格为300克/袋的榴莲饼,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10CFU/g、280000CFU/g、13000CFU/g、260CFU/g、14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惠州市福福佳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中山市金枕园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1日生产、规格为300克/袋的蓝莓饼,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2800CFU/g、15000CFU/g、14000CFU/g、17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6.广州市苏铂超市有限公司夏茅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扬航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15日生产、规格为480克/盒的腐乳饼(原味),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6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0.52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7.江门市蓬江区大昌超市有限公司海逸城邦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十全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8日生产、规格为330g/袋的长崎蛋糕(黑糖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30000CFU/g、<10CFU/g、<10CFU/g、13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8.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鸿州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彤鑫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3日生产、规格为600克(18小包入)/袋的沙琪玛(芝麻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6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1.2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9.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鸿州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彤鑫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3日生产、规格为600克(18小包入)/袋的沙琪玛(葡萄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9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1.3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餐饮食品不合格4批次:1.中山市源全配餐中心2018年8月9日销售的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67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5.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蜜方餐厅2018年8月6日销售的火龙果汁,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158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3.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蜜方餐厅2018年8月6日销售的芒果汁,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117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4.阳西县福临门海鲜酒楼2018年7月11日销售的猪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608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高出5.0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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