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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滴眼睛”引发消费纠纷 嘉兴凤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查违法商家

   2018-11-16 嘉兴日报6160
核心提示:  用饮料滴眼睛?这事儿新鲜。日前,凤桥市场监管分局就调解了一起这样的消费纠纷。  本月初,凤桥市场监管分局接到一起因使
   用饮料滴眼睛?这事儿新鲜。日前,凤桥市场监管分局就调解了一起这样的消费纠纷。
 
  本月初,凤桥市场监管分局接到一起因使用名为“细胞e动力”的饮料滴眼睛导致视力问题的举报投诉。据投诉人俞先生称,他的姨母沈女士在凤桥镇新康路66号亿德食品店花1100元购买了名为“细胞e动力”的细胞营养因子浓缩液。购买后,该店工作人员用该产品给沈女士滴眼睛。
 
  两天后,沈女士觉得眼睛不适,经医院检查为高度近视、玻璃体混浊。俞先生认为,沈女士是使用了“细胞e动力”饮料产品才导致眼睛有异常的,要求商家赔偿。
 
  凤桥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核查,亿德食品店所贩售的“细胞e动力”细胞营养因子浓缩液植物本草饮料产品属于食品。同时,商家也承认使用该产品给沈女士以及来店的其他老年人滴眼睛。但由于商家现场未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或登记的凭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亿德食品店停止经营活动并进行立案调查。
 
  次日,就俞先生提出的消费纠纷调解的要求,凤桥市场监管分局的消保人员约定双方进行了调解。俞先生认为商家使用饮料食品滴眼睛导致姨母眼睛高度近视、玻璃体混浊,要求商家赔偿检查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3万元。商家认为投诉人是在讹钱,就人道精神答应补偿1000元。
 
  凤桥市场监管分局消保人员在听取双方意见之后,告诉商家:使用饮料食品滴眼睛有失常理不可为。同时,未取得食品经营凭证销售食品属于违法行为。此外,用饮料食品滴眼睛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且商家在事先不知道投诉人姨母眼睛是否健康的前提下,用所销售的产品给其姨母滴眼睛,故对投诉人提出的问题负有难以推脱的责任。
 
  经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商家赔偿沈女士3000元,同时沈女士将购买的产品退回给商家。
 
  凤桥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者身体不适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不要因小失大。同时,凤桥市场监管分局也将进一步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治疗保健功效的商家,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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