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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8期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2018-11-16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9570
核心提示: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14类食品13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情况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方便食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酒类37批次,不合格1批次; 糕点21批次,不合格1批次。
 
  乳制品5批次,饮料1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蛋制品6批次,食糖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豆制品18批次,蜂产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标称三都水族自治县九仙糯窖酒厂生产的九仙糯窖(其他蒸馏酒)27%vol检出酒精度超标;标称贵州忠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忠意黄糕粑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得使用);标称黔东南佳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米粉(调制红薯米粉)、米粉(调制紫薯米粉),标称贵州省惠水县坤坤食品厂生产的大家乐(调味面制品)、叫花鸡味(调味面制品)、老坛酸菜牛肉味面(调味面制品)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报生产单位所在地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并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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