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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44期)

   2018-12-04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9810
核心提示: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厅现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44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厅现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44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抽检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等11类29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蔬菜制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水果制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2批次、餐饮食品2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7批次、豆制品22批次、蜂产品28批次、冷冻饮品5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8批次、饮料2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磐石市永鑫万客隆大型超市销售的标称来自老于干菜的干桔梗(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12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珲春市大自然海产品摊床销售的标称来自沈阳大商的黄花菜(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4.03g/kg,标准规定为≤0.2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欧亚商贸物流中心销售的标称来自新长盛副食食品有限公司的长盛提子干(水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83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四)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凯旋路店销售的俏味堂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g/100g,标准规定为≤0.80g/100g。初检机构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五)松原市宁江区繁华生鲜超市文化康城店销售的标称磐石市取柴河镇洪桥食用菌加工厂生产的金针菇(盐水渍菜)(腌渍食用菌),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吉林省食品检验所,复检机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告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吉林、松原、珲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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