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2018年案件查处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18年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8年秦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各类案件644起,其中食品案件375起,药品220起,化妆品24起,医疗器械25起。查办虚假宣传、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网络违法等案件838起,罚没款335万元;补办营业执照981户,吊销“僵尸”类个体工商户751户,引导注销个体工商户7404户;提请省工商局关闭非法主体网站163个;监测广告36万条,各类媒体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率同比下降11%。警告、约谈药品生产企业7家,撤销5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取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家。
发布会上公布了秦皇岛市2018年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十大典型案例。
4·24销售假冒预包装白酒系列案
2018年4月24日,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集中50名执法人员,对前期摸排的生产销售假酒的生产窝点、十个销售下线实行点对点地集中打击,成功打掉了生产销售假酒的黑窝点,查获茅台系列、五粮液系列、泸州系列、洋河系列等9大品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846瓶,彻底摧毁了假酒生产销售网络,市局依法对违法销售假冒白酒经营者处以20万元的罚款。此案入选省食药监局“河北省上半年六大典型案例”之一。
5·16网络非法制售假药和医疗器械大案
2018年5月16日,市局食品化妆品稽查支队与市公安局食药安保支队联合执法,成功打掉了一个以互联网销售为主、涉及全国的制假售假团伙,查获假冒肉毒毒素、玻尿酸、水光针等美容用药品19个品种、59个批次共4300余盒成品,和8000多瓶半成品,货值52万余元问题药品。还有美容类医疗器械27个品种、34个规格、四千余盒,货值58万余元的问题医疗器械。经查,犯罪嫌疑人违法经营额高达1000多万元。市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淼淼违法销售假冒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据《河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将此案移交秦皇岛市公安局。目前此案被省食药监督管理局和河北省公安厅列为“铁拳2018”重点督办案件,已经抓捕犯罪嫌疑人4人。
昌黎县金脉园饮用水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2018年3月27日,昌黎县市场监管局对昌黎县金脉园饮用水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5日饮用纯净水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余氯(游离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的要求。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此昌黎县市场局依法没收违法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饮用纯净水1718瓶,并处罚款50000元。
7·2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8年4月19日,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查扣6种保健食品1.3万余盒。彻底打掉一个利用广播电台,以“专家降糖讲座”的形式,诱骗广大糖尿病患者拨打销售电话购买降糖类保健食品的犯罪团伙。现已初步查明受害者涉及全国29个省,1.2万余人,涉案金额2800余万元。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此案入选河北省上半年破获的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六大典型案例之一。
海港区王静无证从事小饭桌经营活动案
2018年3月,海港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位于海港区东方明珠城E区王静经营小饭桌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从事经营活动。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规定,海港区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依法进行了取缔。
海港区忆金超市经营标签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案
2018年4月,市局食化支队执法人员对海港区亿金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芋露素食标签宣称具有防治癌症、肥胖症、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通便、养颜散毒等功效。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规定,市局食化支队依法没收该经营的芋露素食21袋,并处罚款5000元。
秦皇岛市源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2018年2月,市局食化支队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秦皇岛源广商贸有限公司(淘宝店铺:小包包的淘淘屋)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在淘宝网上经营澳洲Cancer Council茜茜尔儿童滚珠防晒霜无中文标识,不能提供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属于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的行为。为此,市局食化支队依没收违法所得918元;并处罚款4590元。同时将案件线索告知淘宝总部所在辖区监管部门。这是该市查处的网络违法销售化妆品的典型案例之一。
抚宁区曹东庄康美药店从无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2018年3月14日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局启动回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在对秦皇岛市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抚宁曹东庄店进行的靶向性检查中,发现标示赛诺菲等7个品种23个批次的51盒药品,该药店现场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随货同行单和供货方相关资质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作出没收违法购进的7个品种共计51盒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2386元4倍罚款,罚没款共计9544元。
秦皇岛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2018年5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局经检支队依法对秦皇岛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明:当事人在办公场所及操作演示现场分别悬挂虚假的荣誉牌匾,并利用公司编撰的虚假资料通过电话或网络对加盟商或在线客户进行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6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帮友贷秦皇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2018年2月8日,市局经济检查支队依法对帮友贷秦皇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进行调查,并查明:当事人自2014年9月9日至案发,在其网站擅自使用“泰康人寿、战略合作伙伴”,以及“与国内领先的泰康人寿达成保险合作协议,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资金保障安全”字样进行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为此,市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2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