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霉变食材和其他食品一起存放,将会污染其他食品。近日,海口秀英区美华幼儿园因被发现霉变花生米与食品原料存放在一起,被食药监部门处罚2万元。
据介绍,10月29日,秀英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美华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在该幼儿园食堂储存间存放着已经发生霉变的生花生米共计4公斤。问题花生米存放在塑料盒中,与正常的玉米味面等食品原料存放在一起,未做任何标识。此外,该食堂配餐间未设预进间,并且配餐间存放蒸饭机等杂物;厨房入口纱门底下的缝隙、厨房抽油烟机上方吊顶处的缝隙均大于6毫米,无法达到防鼠、防蟑螂的要求。
美华幼儿园园长张某解释称,幼儿园每半个月会对食堂食品原料状况进行检查,直至10月15日检查时都没有发现霉变,“近期幼儿园也没有食用过该花生米,所以没有及时发现已经发生霉变。”为证实该说法,张某向执法人员提供食品进货登记台账和10月15日至10月29日的幼儿园的食谱。
执法人员表示,虽然10月15日至10月29日的幼儿园的食谱中没有使用花生米记录,但张某并未提供10月15日的检查记录,且根据台账记录,该花生米的进货时间早在8月30日,已无法确认具体发生霉变的时间。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秀英区食药监局认定,美华幼儿园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但鉴于该园在执法人员检查后,随即组织员工对食堂的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检查,存在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近日,秀英区食药监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没收美华幼儿园发生霉变的4公斤花生米,并对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