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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8-12-2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4470
核心提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按照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按照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11月6日至19日,国家有关部门派出10个联合抽查组,分赴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贵州、陕西、甘肃10个试点省份开展了大清查试点抽查。
 
  目前,大清查试点现场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总体看,各试点省份按照国家要求的时点和步骤扎实开展大清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为明年全国大清查积累了经验,取得了预期效果。一是,试点省份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成立了以省政府领导为组长、副秘书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市相应成立了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作机构。省市政府积极落实大清查专项经费,为试点工作提供可靠保障。二是,检验了大清查方案和方式方法,对大清查工作方案、清查步骤、时点安排以及信息化技术运用等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测试,探索建立了多渠道问题线索发现机制,为大清查全面展开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通过企业自查、市级普查和国家抽查各环节的实战,锻炼了大清查人员队伍,使检查人员熟悉清查方法和要求,提高了检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发现了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为强化监管、完善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下一步,要在继续做好试点收尾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对于个性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下达整改通知,责令严肃整改并加强跟踪督办;对于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和提炼,印发专门通知在明年大清查中重点予以关注。对于一些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地方核查处理。
 
  第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检查方式方法,对检查时间、程序、人员安排设置进行优化,使工作方案更加具体、完善、可操作,检查流程更高效、结果更准确。
 
  第三,优化大清查应用软件设计和功能,建立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档案数据库。
 
  第四,组织开展全国大清查骨干检查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清查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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