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重庆日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重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抽检食品摊贩食品29个品种3110批次,不合格率2.03%,不合格样品主要为方便食品、食用油等。
《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2016年11月24日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唐英瑜表示,该条例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调查掌握的全市食品小作坊共6111户,其中已按要求登记5610户,登记率91.8%。
该条例规定对进入划定区域的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调查掌握的全市食品摊贩共15449户,其中已按要求备案13757户,备案率89.1%,备案的主要为包子馒头、煎饼、小面等早餐摊点和烧烤、小吃、卤菜等夜市摊点。
该条例规定了对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参照食品摊贩有关规定执行,家宴服务活动经营者承接100人以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的,在宴席举办前应向所在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调查掌握的全市家宴服务经营者共6494户,其中已按要求备案5954户,备案率91.7%。家宴服务经营者主动报告承接100人以上的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7.5万余次。
今年以来,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抽检食品摊贩食品29个品种3110批次,不合格63批次,不合格率2.03%,不合格样品主要为方便食品、食用油等;抽检食品小作坊食品16个品种1982批次,不合格124批次,不合格率6.25%,不合格样品主要为酒类;快速检测食品摊贩食品7629批次,发现异常结果390批次,异常发现率5.11%,主要为畜禽肉和蔬菜兽药、农药残留超标。
该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相关部门累计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1.6万余次,检查“两小”主体3.96万余家次,发现问题8930余项,现场整改6960余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5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