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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业局专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为期3月

   2018-12-31 厦门网14760
核心提示:  元旦、春节双节来临,我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局获悉,厦门正在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
  元旦、春节“双节”来临,我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局获悉,厦门正在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短期目标是在2019年春节前有效改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通过全面排查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状况,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长远来说,更是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都积极参与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中,计划用2至3年时间,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全面改善和提高我市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除了在短期内开展高强度、高密度的执法检查之外,市农业局方面表示,我市还将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大建设,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建立信息档案,实行源头赋码,推动入市食品实现“一品一码”。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发现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执法部门将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不仅要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还要对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展开追查。
 
  治理重点
 
  1.重点违法违规情形
 
  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等涉及食品欺诈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2.重点品类
 
  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3.重点对象
 
  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4.重点时段
 
  节假日、婚丧嫁娶、农忙耕种等农村市场集中消费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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