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7日,佛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2018年10-12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高明区内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抽检,共抽检了食用农产品中六个亚类的产品,具体包括畜禽肉及其副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蔬菜、水产品、水果、鲜蛋合共28批次,经检验2批次产品内部质量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为7.14%。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佛山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具体不合格产品为:(1)罗妙清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2)肖高友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