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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食药监部门开展为期100天整治行动 重点查处“保健”市场10类违法行为

   2019-01-27 每日甘肃网9270
核心提示:  1月24日,兰州晨报记者从兰州市食药监局了解到,继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之后,兰州市食药监部门也已开展为期100天的保健市场专项
  1月24日,兰州晨报记者从兰州市食药监局了解到,继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之后,兰州市食药监部门也已开展为期100天的“保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中,将严厉打击“四品一械”领域内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制止“保健”市场乱象。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从2019年1月8日开始,为期100天。兰州市食药监部门将以宾馆、公园、广场、车站、写字楼、开放式小区、老年人员聚集场所及其他涉“保健”的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开展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针对10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严厉打击“四品一械”领域内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同时,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制止“保健”市场乱象。在整治行动中,还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整治行动中,各县区食药部门要通过全面逐一排查12331投诉举报热线平台,案件管理系统等方法措施,梳理近年来与“保健”市场违法行为相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抽查、产品抽检、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应用大数据分析,确定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整治10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能;
 
  未经许可销售保健食品;
 
  没有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认证,擅自使用保健食品标示;
 
  夸大保健功效、随意捏造保健功效、宣称医疗效果等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
 
  以“会议营销、养生讲座、旅游消费”等具有欺诈、诱导性质的保健食品营销行为;
 
  以测试皮肤等噱头,变相诱导消费化妆品的行为;
 
  声称具有医疗效果的“药妆”化妆品;
 
  医疗器械、药品夸大功效等虚假宣传行为;
 
  制售“四品一械”假冒伪劣产品;
 
  涉及“四品一械”的虚假媒体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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