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节日食品专项抽检。现将专项抽检情况(第二期)予以公告。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0类食品75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746批次,不合格9批次。具体信息附后。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