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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食品入乡村亟须监管补位

   2019-02-20 人民法院报5850
核心提示:  近期,央视《消费主张》栏目记者对一些农村集市进行了走访,发现粤力粤、澳利粤、溜遛梅、兴旺小人酥等傍名牌的山寨货随处可
  近期,央视《消费主张》栏目记者对一些农村集市进行了走访,发现“粤力粤”、“澳利粤”、“溜遛梅”、“兴旺小人酥”等傍名牌的“山寨”货随处可见。
 
  农村市场充斥“粤力粤”等“山寨”食品这种现象由来已久,并且,这些年来各地媒体都有高频率曝光。但让人尴尬的是,“山寨”货却像“打不死的小强”,依然在农村频刷存在感。
 
  尽管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问题仍较为突出,农村地区成为监管空白地带。对那些不法生产商来说,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他们敢铤而走险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对农村消费者来说,很多“山寨”货在包装上与品牌货的包装比较相似,稍不注意就很难分清两者的区别。此外,维权成本高、维权收益小甚至负收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山寨”食品在农村的泛滥。
 
  捍卫舌尖上的安全,农村不能成为盲区。我们除了要从源头上倡导生产商、销售商慎独自律、择善而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外,还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监管,出重拳加强打假惩劣的力度,让造假、售假者付出沉重代价,同时还需进一步激活农村消费维权体系,为群众食品安全维权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维权程序,为群众维权提供法律支持。唯其如此,才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保障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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