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至3月31日,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各类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餐饮食品安全。
这次专项整治将做到“六个确保”,即确保各级各类学校食堂不存在存放、使用亚硝酸盐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采购原料、储存的食品不存在腐败、变质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餐饮加工设备和餐饮器具全面清洗消毒。确保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符合餐饮加工要求。确保学校食堂饮用水符合标准,安全卫生。确保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并严格落实“晨检”制度。
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三个步骤”,组织集中教育。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学校负责人和食堂负责人、监管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学习河北省2019年食品药品安全提升工程和衡水市2019年度教育规范提升工程有关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春季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开展安全自查。要求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对照餐饮食品安全操作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自查率达到100%。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没有消除存问题和风险隐患的,一律不得开展餐饮服务业务。实施监督检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学校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学校食堂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重点内容的检查,监督检查要到达辖区学校总数80%以上的覆盖率。发现问题,立即处置,重点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