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重庆市教委发布消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通知》要求,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7类自查。
学校供餐群体特殊、人数众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遏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首先,学校要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2015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要重点自查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也要重点自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等。
设施设备运转情况也很重要,要重点自查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学校还需重点自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
从业人员健康情况也是极其重要的,应重点自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最后学校也应重点自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