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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多所中小学“校长陪餐”上线

   2019-04-02 南国都市报10830
核心提示:  根据3月份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
  根据3月份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4月1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了解到,海口各中小学校长纷纷走进学校食堂“陪餐”,同时加强校内超市、小卖部的经营管理。海口一中等学校食堂还配有专门的营养师,为学生合理搭配每日营养餐,让学生不仅吃得放心而且吃得营养健康。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于本月起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记者走访
 
  信息公开
 
  学生可看到食堂后厨实时情况
 
  4月1日11时许,记者在海口一中高中部第三食堂看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张贴在食堂墙上的显著位置。公示栏中不仅张贴了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还公示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人的姓名、照片及电话。其中,既有学校食堂主要负责人、管理员的信息,也有校长林珏的照片、电话。
 
  在该食堂墙上有多台电视机,老师、同学们可以通过电视屏幕清楚地看到后厨的实时情况。记者进入学校食堂后厨看到,在门口张贴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名单,还有学校食堂安全检查项目表,详细记录了每天的消毒及安全检查相关情况。走进食堂内部,记者看到,后厨干净整洁,熟食和生食分别放在不同的冰箱,肉类和蔬菜在不同区域分开加工,食品留样间存放有多种菜品。
 
  海口一中高中部第三食堂负责人庄敏介绍,该食堂配有专门的营养师,每天食谱由营养师为学生根据营养需求合理搭配,在荤素、烹饪方法等方面都会综合考虑。
 
  校长陪餐
 
  向学生了解饭菜“满意度”
 
  4月1日12时许,学生陆续放学来到食堂用餐。海口一中校长林珏、副校长莫秋莲、体卫艺处主任张志荣等校领导及多位老师来到食堂用餐。林珏拿着自己的饭卡打了一份面,坐到三位高二女生的旁边。林珏边吃边和学生聊在食堂用餐的体验和感受,并鼓励她们向食堂提意见。三位女生表示,目前对学校食堂的伙食都很满意。
 
  “学校食堂菜品丰富,我们没法一次把所有的菜都尝了,所以我们在陪餐的时候,会和同学们交流,通过他们的反馈进一步了解学校食堂的情况,看饭菜是不是对学生的胃口。”林珏说,学校所有食堂统一采购原料,校领导会轮流到各食堂用餐。
 
  “你们最喜欢的是什么菜?”“有没有菜不合胃口?”4月1日11时30分,海口市滨海九小滨海校区四、五、六三个年级的学生准时开饭,校长潘华莉来到四年级(7)班的教室和45个孩子共进午餐。潘华莉一边品尝饭菜,一边了解孩子们喜欢吃的菜、饭菜的口味。用完餐后,潘华莉第一时间把学生反映的情况记录下来并反馈给配餐公司。
 
  记者了解到,海口一些小学食堂规模有限或没有食堂,因此请配餐公司统一配餐到学校。没有食堂,也不妨碍校领导陪餐,很多学校排出了值班表,由校领导轮流到教室内与学生一起用餐。
 
  小卖部管理
 
  小学多取消,中学多禁卖熟食
 
  记者了解到,除了校领导陪餐,海口各中小学纷纷加强对校内小卖部的管理。其中,无学生住宿的小学多数直接取消了校内小卖部,而多数中学因需提供住宿服务,为满足学生日常生活需要,暂且保留小卖部。
 
  “我们学校初中部很多年前就没设小卖部了,因为学生不住校,学生需求不强烈,为了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就取消了校内小卖部。”海口一中体卫艺处主任张志荣介绍,高中部学生都住校,为了安全考虑,学生不能私自离校,为满足学生日常生活、学习需求,高中部目前有两个小型超市,主要以销售生活日用品、文具为主,也售卖水、食物等,所有的食物都必须有包装、有厂家,确保合规合格,在保质期内。此外,不允许销售熟食。
 
  海口滨海九小滨海校区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校早在6年前就取消了小卖部,且不允许学生自带零食到校。
 
  海口实验中学高中部后勤处一位老师介绍,由于部分学生住宿,为方便学生,该校小卖部得以保留。“学校小卖部不能售卖熟食,确保学生食品安全。”该老师介绍,在新规定出来后,学校再次组织人员对小卖部进行检查,确保小卖部内避免销售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部门严查
 
  海口30家校园
 
  试点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海口市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共有500多个。”海口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翁平荣介绍,截至目前已有45个食堂执行了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制度。结合海口实际与《规定》要求,将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海口市教育局还将加强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抽查、检查各学校落实情况,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目前,海口市教育局正着手以30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为试点,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王卫红介绍,2013年我省便对学校负责人陪餐做出规定。此次国家三部门发文明确陪餐制,我省将严格按规定执行。“规定早有了,主要是执行还不是很到位、不规范,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教育部等印发的文件,加强督导,抓好落实。”
 
  针对校内小卖部的管理,王卫红表示,我省将严格按规定执行,对于校内无资质的“黑”小卖部、超市将一律取缔,对于已经取得合法资质的小卖部、超市将加强引导、规范经营。
 
  王卫红表示,本月起,我省教育主管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健委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及超市等的管理,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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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大米未做进货验收记录
 
  海口3家幼儿园被警告
 
  南国都市报4月1日讯(记者 蒙健)4月1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海口市三家幼儿园因采购大米过程中未按规定做进货验收记录,近日,被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分别责令整改和行政警告。
 
  据了解,3月5日,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海口市龙华区苍西村的海口启慧幼儿园在采购大米过程中,未按规定做进货验收记录,未建立进(销)记录台账;3月13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花园新村的海口市龙华区星星幼儿园检查中发现,幼儿园在采购大米过程中未按规定做进货验收记录,未建立进(销)记录台账;3月14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濂村二里130号的海口铭生幼儿园检查发现,该园在采购大米过程中未按规定做进货验收记录,未建立进(销)记录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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