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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南北“稻香村”应尊重历史 共同维护“稻香村”品牌

   2019-04-11 中国网7680
核心提示:  近日,一南一北两份截然不同的判决,让稻香村的南北之争再度引发外界关注。两家企业关于商标权的争夺持续十余年之久,孰是孰
  近日,一南一北两份截然不同的判决,让稻香村的“南北之争”再度引发外界关注。两家企业关于商标权的争夺持续十余年之久,孰是孰非,纷繁芜杂,网民对此也持不同观点。日前,“苏稻”“北稻”商标问题专家座谈会在京举行。会上,中华商业联合会老字号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老字号专家张健从老字号从业者的角度发表了对此事的看法。
 
  张健介绍,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有1128家,认定的标准有六个方面。第一,品牌要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第二,要有商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第三,要有独特的技艺产品或服务。第四,要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第五,要有良好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第六,国内资本控股,具有良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资料显示,苏州稻香村始创于1773年,当时叫“稻香村茶食糖果店”。而北京稻香村则是金陵人郭玉生于1895年在北京前门大栅栏观音寺外大街开店,当时名为“稻香村南货店”。1984年,北京市稻香村南味食品店成立。1986年,苏州稻香村食品厂成立。他们在各自经营的地区均享有盛名。
 
  张健表示,苏州稻香村是稻香村品牌的发源地,一直延续至今。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都是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体现了中华老字号的特点。从历史角度看,苏州稻香村的历史比北京稻香村要长一些。
 
  谈到南北稻香村之争,张健认为,老字号的创建者有后代,会产生很多企业。所以一些老字号企业在企业名称上采取了“地域+字号”的形式。但从《商标法》规定看,商标上不允许加地名,而且商标、字号再加地名就成为了区域性企业,不符合企业、经济发展规律。
 
  张健强调,有些老字号不适合做大,只适合做强,有些适合做大做强,比如像苏稻、北稻这样的企业。苏稻立足中国并全球化发展,尤其是电商和海外发展成绩显著,其创新发展模式值得老字号企业学习借鉴。
 
  “就个人认知来看,苏稻和北稻两家企业的发展逻辑或者说企业格局有差别。苏稻在全国都有布局,发展互联网电商和海外市场。而北稻主要是在北京市场服务北京消费者。正是两个企业的战略不同,市场竞争碰撞到一起就产生了利益冲突。业内希望两家企业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企业良性发展轨道。”张健说。
 
  对于老字号之间的纠纷,张健认为,第一要尊重历史;第二要遵守诚信原则;第三,遵守《商标法》中“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第四,公平竞争,正当竞争。她呼吁,中华老字号企业应该团结合作,共同发展,商标之争不利于老字号企业的发展。要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把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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