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城市绩溪县实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双主任制”,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县委书记、县长共同担任,并制定“四个一”落实措施,即:县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一次《规定》,县党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听取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县委书记、县长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调研,县党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一次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食品安全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进一步贯彻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了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推动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有力举措,为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供了组织保障。
绩溪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后,全县各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愈发浓厚,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社会治理格局正逐步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