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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曝光6起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

   2019-07-02 常德晚报5790
核心提示:  常德晚报讯 食品安全事关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6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成功侦破食药农
   常德晚报讯 食品安全事关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6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成功侦破食药农刑事案件68起,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4起,省厅督办案件5起,抓获各类危害食药农安全的犯罪嫌疑人125人。现曝光6起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给广大生产者、经营者以及市民敲响警钟。
 
  张某军等人走私冷冻肉制品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军等人从广西等地购买了大量无检验检疫证明、无进口手续的进口冷冻肉制品,自长沙某市场批发销售到全省多地。该案中公安机关共扣押不合格冷冻肉制品7000余件共150余吨,涉案金额270余万元。该案于2016年10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2019年2月,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该案10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罪刑罚,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罪嫌疑人彭某花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毛某勇、黄某等人生产销售“毒米粉”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毛某勇为提升“米粉浇头”口感吸引食客,指使犯罪嫌疑人黄某购买罂粟壳,再将罂粟壳和其他作料混合研磨成粉末,加入到“米粉浇头”中供食客食用。2019年1月,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毛某勇、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责令其通过媒体向公众道歉。
 
  张某宏生产销售“毒腊鱼”案。经查,2018年10月10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宏在晾晒腌制腊鱼时,为防止蚊虫叮咬,将用“敌敌畏”调制的药水喷洒在晾晒和腌制的腊鱼上。2019年5月,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张某宏有期徒刑7个月。
 
  康某吉生产销售“毒酱板鸭”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康某吉为节省成本及增强食品的防腐效果,将工业亚硝酸钠添加到酱板鸭制品中对外销售。2019年5月29日,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鼎城区公安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康某吉移送起诉。
 
  杨某忠生产销售“毒牛肠”案。经查,为增强防腐效果,犯罪嫌疑人杨某忠自化工商店购买一瓶甲醛溶液,在泡制27斤牛肠的自来水中添加了两瓶盖的甲醛溶液后对外销售。2019年5月,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石门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杨某忠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邓某全等人生产销售“毒豆芽”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邓某全、朱某香夫妻在家中生产豆芽的过程中,为使豆芽无根、亮白、防腐、易销售,从湖北购买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纳成分的“营养液”和含有亚硝酸盐成分的“保鲜粉”添加进去。2019年6月,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临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邓某全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犯罪嫌疑人朱某香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禁止其在6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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