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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瘟专项补贴发放将对大小猪场一视同仁

   2019-07-05 北京商报3060
核心提示:  7月4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出席
  7月4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出席并介绍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关情况。会议指出,国家对于因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而扑杀的生猪给予补贴,不论大猪场、小猪场将一视同仁。
 
  杨振海在会上提到,受非洲猪瘟疫情和猪周期叠加影响,我国生猪生产持续下滑。据对400个养猪县监测,5月生猪存栏环比下降4.2%,同比下降22.9%;能繁母猪存栏环比下降4.1%,同比下降23.9%。
 
  对此,于康震表示,首先要肯定非洲猪瘟疫情的发展势头已经得到明显减缓。今年上半年,总共发生了44起非洲猪瘟疫情,除了4月疫情数达到两位数之外,其余5个月都保持在个位数,截至目前,全国共发生了143起疫情。今年上半年疫情发生数较去年8-12月的统计数据减少55起,这充分说明中国目前非洲猪瘟的疫情发生势头趋缓。
 
  吹风会上,当被问及在此次疫情中损失惨重的小养殖场猪农、猪户疫情补贴问题时,于康震答道,国家对于因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而扑杀的生猪给予补贴,不论大猪场、小猪场,也不论猪场的所有制性质,在补贴政策上是一视同仁的,没有任何区别。在补贴操作层面,去年补贴结算是一年一次,今年进行了改变,缩短了结算的周期,现在是每6个月结算一次,大小猪场一视同仁是没有问题的。
 
  国务院办公厅于7月3日发布《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省级财政要通过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化养猪场(户)实行临时性生产救助。各地可根据实际,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自有财力等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不过,根据《意见》要求,财政专项补贴重点向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化养猪场倾斜。这符合国家政策导向,鼓励、引导生猪的规模化养殖。各级政府为规模猪场提供的补贴资金规模可观。譬如此前,湖南曾发布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最低补助标准,年出栏500头起补,最高可能补助100万元。
 
  对于“补贴一视同仁”的表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面对社会发展的不确定,大规模生猪养殖这个导向也会在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地碰到一些不可控的情况。经济发展的同时,政策也面临被不断修正,这很正常。虽然目前还没见到成文规定,但为保障市场长期稳定,需要把握好“普惠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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