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盐5类食品51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甲醇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沿河华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沿河县黄土乡农特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贵州武陵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铜仁珍珠花生(生产日期:2019年1月10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沿河华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沿河县黄土乡农特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贵州武陵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铜仁珍珠花生(生产日期:2019年1月1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标称贵州修文瑞源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猕猴桃白兰地,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