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8月19日,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日前,陕西下发了《加强秋季开学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出,将在开学前两周的时间内,对各地区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及向学校提供送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开展全面检查。同时,还明确提出“明厨亮灶”监督、监管工作全面启动,陕西学校食堂将在年底前全部实现“明厨亮灶”。
据了解,在开学前监管部门将严查学校周边“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违法行为;建立“一户一档”风险隐患排查清单,规定整改时间,逐一督促整改;对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进行严厉打击。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规范要求;学校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要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要严格核查供餐单位资质。
《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立学校食材配送中心,实现米、面、油等大宗食材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配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快检室或引进第三方快检机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鼓励学校食堂建设先进“阳光厨房”,通过互联网与社会对接,实现学校食堂实时公开的社会化监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