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下达的《分析仪器综合验证与评价第1部分:通则》、《分析仪器综合验证与评价 第2部分:便携拉曼光谱仪验证与评价规程》、《分析仪器综合验证与评价第3部分:基因扩增仪验证与评价规程》、《分析仪器综合验证与评价 第5部分:固相萃取仪验证与评价规程》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的要求,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与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检验检测设备分会联手,组织标准起草单位和参加单位对上述标准进行了多次会议讨论和多次专家修改讨论,形成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对上述团体标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明强:13521405788
联系单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