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6号),涉及我省成都市双流区淘淘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重庆嘉士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合川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灯影牛肉(麻辣味)。现将该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总局2019年第26号通告通报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3933437;产品名称:灯影牛肉(麻辣味);生产日期:2019-01-12;规格型号:102 克/袋;被抽样单位:双流区淘淘食品经营部;标称生产者名称:重庆嘉士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合川分公司;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
(一)行政处罚情况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双流局)于2019年6月1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双流局于2019年7月19日给予该食品经营企业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大写:壹佰元整)。
(二)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导致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环节问题,该食品经营企业在购进时未完全尽到进货查验义务。双流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收集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厂家资质资料;对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召回。
双流局于2019年7月2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到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