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处 何昱聪: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石家庄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主题是“石家庄市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清仓扫雷’专项整治行动”。
在建国70周年和中秋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流通领域源头监管,消除仓储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双节期间全市销售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牛学建先生,请他介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下面,有请牛局长进行新闻发布。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牛学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市场监管工作的新闻界朋友们,向帮助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表示诚挚的感谢!下面,我就开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清仓扫雷”专项整治行动的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关于本次行动的必要性和主要目的
今年上半年,全市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靶向治理,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5626人次,开展宣传1277次,发放宣传材料12.7万余份,组织培训147场次,培训人员17983人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69552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2515个次,下达指导建议书1593份,取缔涉及无证食品销售单位51户,查处食品案件206件,没收及主动上缴不合格食品4157.8公斤,罚没入库258.689万元,坚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维护了全市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局面。但是,个别食品经营者唯利是图,守法经营意识较差,道德诚信缺失,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劣质低价食品仍时有发生。从近几年的食品安全监管实践看,仓储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尤为重大。多数食品销售单位的食品进销量较大,受空间限制门店只是摆放样品,大量食品存放到库房,做好食品经营性仓库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对于整个流通领域食品而言,可以起到监管源头、防控风险的效果。
在建国70周年和中秋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强化食品流通领域源头监管,消除仓储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双节”期间全市销售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经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从即日开始到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清仓扫雷”专项行动。昨日上午,我们已经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了工作动员,标志着这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掌握全市食品经营性仓库的分布及相关基本情况,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 ,进一步完善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消除仓储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净化食品消费市场环境,确保市民度过一个饮食安全、消费放心的节日。
二、关于本次行动的整治对象
(一)食品经营者自建(自备)的仓库;
(二)为食品经营者提供食品贮存服务(代储)的仓库;
(三)出租(出借)给食品经营者存储食品的仓库;
(四)上述仓库、库房的食品(不含食用农产品)。
三、关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原则
一是全排查。对辖区内食品仓库的具体名称、地址、所有者姓名、经营者姓名、联系方式、经营方式、容积、储存食品品种、数量等内容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重规范。在深入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着力规范食品仓储行为,对存在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的,督促经营者整改落实到位;对问题严重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复查。
三是严打击。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和篡改、倒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的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关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9月3日-9月20日)。逐户摸底排查,掌握全市食品经营性仓库的分布及相关基本情况。
第二阶段为排查整治阶段(9月21日-11月20日)。根据辖区食品仓库及相关食品经营户摸底情况,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食品仓库进行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对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总结,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仓储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关于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本次食品经营性仓库专项整治行动是全市2019年食品销售监管重点工作之一,行动开展情况已列入对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市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市局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处 何昱聪:
谢谢牛局长的权威发布。
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河北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牛局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的内容是什么?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食品仓库是否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距离。食品的贮存仓库是否保持环境整洁,是否制定有效的防潮、防虫害、清洁卫生等管理措施。
二是贮存食品的容器和设备是否安全、无害;食品经营者是否根据食品的不同特点,在贮存时,依照食品的特性分类存放(如:生食与熟食等容易交叉污染的食品是否采取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存放位置并明确标识);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设备、设施是否满足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三是是否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是贮存散装食品时,是否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是是否存在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现象。
回答完毕,谢谢!
燕赵晚报记者:请问牛局长,如果食品经营场所与仓库不在一起,将采取什么措施来确保底数清楚?如果两者不在同一行政区域时,市场监管部门又将如何监管?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
如果食品经营场所与仓库不在一起,监管部门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督促申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主动申报其外设仓库地址;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发生变化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监管部门结合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核实。二是实行摸底排查。对本次确定为重点整治的食品仓库及相关经营者进行摸底、排查,准确采集食品仓库的具体名称、地址、所有者姓名、经营者姓名、联系方式、经营方式、储存食品品种等基本信息,并对每个食品经营性仓库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经营场所与贮存场所不在同一管辖区域的,由贮存场所所在地监管部门对贮存场所进行属地监管。发现贮存场所存在违法行为的,贮存场所监管部门可依法对食品销售主体进行处罚,并函告食品销售主体经营场所所在地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回答完毕,谢谢!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处 何昱聪:
谢谢河北广电和燕赵晚报记者的提问,也感谢牛局长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们还有什么问题,请在会后联系市场监管局的负责同志。希望大家积极做好宣传报道,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