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是消费型城市,对食用农产品的需求量大,河北肩负着保障京津食用农产品稳定安全供应的重任。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区域协同发展战略,构建从“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作治理体系,2017年11月,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政府共同签署了《共建“京津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协议》。协议提出,通过共建“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使京津冀三地所辖城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所辖县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且重点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培育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协议签署以来,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完善食品和农产品产销衔接、源头管控协作、联合检查机制、信息及资源共享、检验监测协作、应急处置和案件协查、重大活动保障协作等7项联动协作机制方面取得系列进展。
目前,北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天津市、河北省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代表签署了《京津冀市场流通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供应合作协议》。三地食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相继开展了“除瘤行动”“春雷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三地监管部门共同制定并签署《京津冀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模式示范工作合作协议》,拟定《京津冀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意见》和《京津冀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协同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共同确定了互认的产地证明、购货凭证、自检合格报告等凭证的样式,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市场自检室检测设备、检测方法、检测标准等方面达成统一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