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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场监管局通告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19-09-27 中国质量新闻网3170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6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8期)》, 26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通告部分涉及南通市的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 南通好润多超市如皋城北加盟店销售的南京金陵人家糕点(香辣锅巴)(规格型号:360克/袋,生产日期:2019-03-12,标称生产单位:南京金陵人家食品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上述产品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一)经调查,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不合格产品
 
  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南通好润多超市如皋城北加盟店,并对当事人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购进16袋金陵人家糕点(香辣锅巴),共销售了9袋(8袋供抽检机构抽检),1袋销售给散客,因无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未能召回,经调查,因南通好润多超市如皋城北加盟店和南京金陵人家食品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免予处罚。
 
  (二)剩余7袋被供货商如皋市坤武百货店召回。经排查,如皋市坤武百货店储存不当导致该批产品不合格,并对产生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如皋市坤武百货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皋市监案字〔2019〕0443-13号)并责令改正。
 
  二、南通格瑞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糟卤(规格型号:600ml/瓶,生产日期:2019-04-02,被抽样单位:盐城市人民路市场张亚副食品门市)上述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南通格瑞调味品有限公司,并对当事人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不合格的 香糟卤(生产日期2019-04-02规格600ml/瓶) 200箱(12 瓶/箱)。 截至案发上述批次香糟卤巳销售l85箱(共计2220瓶) 给盐城市人民路市场张亚副食品门市,剩余l5箱(共计180 瓶)留在仓库内其中有15瓶被当事人工作人员平时食用。l65瓶被本局现场检查时扣押。 当事人在知晓抽检结果后,立即对上述已经销售的l85箱(共计2220瓶)香糟卤进行 召回,共召回170箱(共计2040瓶)对产生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整改。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通格瑞调味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东市监案字〔2019〕1385号)并责令改正。
 
  三、海门市香源麻油厂生产的芝麻油。(规格型号:350ml/瓶,生产日期:2018-01-06,被抽样单位:启东市好享购超市)上述产品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一)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启东市好享购超市,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调查,启东市好享购超市购进该批产品12瓶,共计4.2千克,已全部销售(其中3.15千克用于监督抽检)。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启东市好享购超市依法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召回。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启东市好享购超市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启市监案字〔2019〕00219号)
 
  (二)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海门市香源麻油厂,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调查,海门市香源麻油厂共生产该批产品120瓶, 共计42千克,已全部销售,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海门市香源麻油厂依法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召回。对产生不合格原因进行了排查整改。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门市香源麻油厂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海市监案〔2019〕00724号)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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