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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秋季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2019-10-09 鹤岗市市场监管局6350
  为加强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在校师生的食品饮食安全,按照省局《关于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攻坚战的通知》文件要求,鹤岗市市场监管局在秋季开学之际,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开展了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切合实际细化检查内容,保障校园食堂饮食的安全。检查联合组主要检查了学校(含幼儿园)的食堂,“十一个方面”内容包括:是否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法人代表是否是校长本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每餐是否按规定留样;食品台账建立情况;是否有能正常使用的消毒、冷藏、保洁设施设备;是否有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处理情况;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情况;食堂环境卫生情况等内容。
 
  二、对从业人员及食材原料各方面提出详细规范要求。检查期间,由学校分管食品安全人员陪同,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提出要求。即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至醒目处,从业人员佩戴有效健康证、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上岗,并要求其提供所用米、面、油、鲜肉、调料的检验合格报告和检疫合格证,同时查看每餐留样食品和记录以及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情况,并查看了冰柜内生熟食品是否混放等。
 
  三、全面出动检查并落实整改。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次 42人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2家,其中中学食堂5家;幼儿园食堂7家;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率100%;对个别学校食堂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口头整改意见。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及食堂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了管理责任,规范了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行为,消除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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