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于9月9日对部分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中,重点查看了学校食堂是否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堂环境卫生情况,冰柜、消毒柜等设备设施运行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台账建立、清洗消毒及食品留样以及成品运输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同时就推进明厨亮灶工作进行了指导。
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细化管理、严格把控,树立预防为主、风险防范意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把保障学校师生用餐安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