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正确的广告导向,始终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广告监管的首要目标,不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强化广告执法办案,提升虚假违法广告惩治力度,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现将查处的十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予以公布。
1、查处“天脊”化肥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2019年1月,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发布“天脊”化肥广告,为了对其销售的天脊牌硝酸磷肥进行广告宣传,广告中含有“追肥效果最好”“物化性能最稳定”“首选品牌”等内容,当事人广告发布行为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7月,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2、查处“SIXSTAR天然睾酮素”等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2019年9月,当事人利用自设微信公众号发布“SIXSTAR天然睾酮素”等广告,广告中含有“SIXSTAR天然睾酮素可降低胆固醇和体脂肪,并能改善血糖量,降低血压,增强胰岛素的敏感性。改善性方面的健康,睾酮作为男性激素,有促进发育、性能力的能力”“长投学堂张哲:2017年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学习了认识了长投,学习了理财,目前正在告别月光族,2018年学习股票,还清债务,有自己的备用金。给自己配置保险,有3万的存款”“投资门槛低,意味着风险相对小,抵抗风险的能力相对来说会强一点,坚蛋运动就是一个投资门槛较低的投资项目。” “名膜壹号玫瑰活黑金面膜在脸上存在了超久的痘痘竟然消了,皮肤变得光滑…脸上的暗斑竟然真的排出了,皱纹也一天天在淡化…它是面部吸尘器,暗黄一扫而光”等广告内容,当事人广告发布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2019年11月,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没款3.4万元。
3、查处“朗池”保健食品印刷品违法广告案
2019年7月,当事人通过印刷品发布“朗池”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等多种疾病功能等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其广告发布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9月,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没款3.03万元。
4、查处“生殖整形”医疗户外违法广告案
2019年9月,当事人利用户外场地发布“生殖整形”医疗路牌广告,广告中含有“青少年生殖整形援助大行动 长治泌尿专科医院”“长治圣爱妇产医院 专业妇科 产科典范”等内容,经调查发现,该医疗广告未经广告审查。当事人非法发布广告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11月,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没款3万元。
5、查处“锦绣香江”房地产印刷品违法广告案
2018年11月,当事人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发布“锦绣香江”房地产广告,其广告发布行为构成非法发布广告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2019年1月,长治市襄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万元。
6、查处“澜迪”化妆品印刷品虚假广告案
2019年8月,当事人利用发布“澜迪”化妆品广告,广告中含有“广州茹雪企业,澜迪品牌自营工厂、澜迪品牌高端产品研发,专利配方”等内容,调查发现,并非自营工厂,不能提供与“专利配方”相印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广告发布行为构成虚假广告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2019年10月,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在相应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5万元。
7、查处“黄土地”布鞋互联网虚假广告案
2019年5月,当事人在阿里巴巴店铺上发布“黄土地”布鞋广告,广告中含有“本公司产品鞋底用纯棉布,经传统工艺加工制作,耐磨、防滑,穿着美观、大方、舒适轻便、吸汗除臭、有保健的独到之处”“具有吸湿、抑菌,简单不失大雅,我们注重每一个细节”等内容。当事人不能提供“抑菌”“保健”的相关证明材料,其广告发布行为构成虚假广告行为。2019年7月,临汾市襄汾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1.1万元。
8、查处“华佗”药品印刷品违法广告案
2019年3月,当事人通过印刷品发布“大山楂丸、复方板蓝根颗粒”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抵抗病毒侵害”“健脾开胃”等内容,与药品说明书不一致,其广告发布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6月,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没款1.03万元。
9、查处“洪剑”食品印刷品违法广告案
2019年8月,当事人在其店内展板上发布“黑茶”食品印刷品广告,广告中含有“黑茶九大保健功效……”等内容,广告内容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其广告发布行为违反了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2019年9月,临汾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1万元。
10、查处“超峰”金融户外违法广告案
2019年3月,当事人在没有取得金融许可的情况下,利用户外媒介发布“超峰”金融户外广告,广告中含有“超峰金融,各种保险、车险代理、私募基金、海外资产配置、企业融资咨询、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等内容,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2019年6月,临汾市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没款0.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