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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12月1日施行 首次确立“双罚制”强调四个“最严”

   2019-11-28 央视网4070
  央视网消息:作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经过修订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首次确立了“双罚制”,也就是除处罚违法企业外,还规定了对单位违法情形下的个人罚款处罚,最高可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0倍罚款。
 
  《条例》强调了四个“最严”,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最严格监管和最严谨标准。条例强化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比如,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罚款;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机制等。同时,最严谨标准也是首次被正式写进法律条款,这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发展水平。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所长 丁钢:那就在我们制定具体的标准文本的时候,可以按照既能满足我们安全的要求,同时在安全的基础上,又能进一步提出和制定我们营养方面的一些要求。
 
  《条例》最严之处还在于,首次强化了进口食品风险控制措施,以及进口商的责任义务,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防止不合格进口食品流入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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