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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4期)

   2019-11-29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16830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盐、调味品、糖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13类食品106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44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氨基酸态氮、总酸(以乙酸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氟苯尼考、土霉素、毒死蜱、甲基异柳磷、霉菌和酵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正联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方县琼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方晒酱,氨基酸态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二、钟山区百信农贸市场飞丹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六枝特区郎岱杨家酱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郎岱杨家酱,氨基酸态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三、息烽县心连心超市销售的、标称遵义市味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幺幺特鲜(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四、贵州省美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威宁县张家醋厂生产的张家甜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五、息烽县小寨坝镇绿谷便利店销售的、标称贵州天诚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名袋泡苦丁茶,经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天诚茶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贵州铜仁华鑫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口县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梵净山野生藤茶,铅(以Pb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七、威宁县福乐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八、习水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六盘水美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剁辣片,经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盘水美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九、六枝特区汇兴果蔬超市销售的特价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十、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新世界花园分公司销售的猪肝(精品),土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十一、贵阳合力生鲜惠民超市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销售的西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十二、贵州省贵安新区碧桂园贵安1号项目(ZE-05-04地块13#至36#楼)(19)1-12(经营者:刘君政)销售的豇豆,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十三、贵阳华龙源保健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日圣牌阿胶枸杞茯苓大枣颗粒,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所。
 
  十四、贵州省铜仁市喜多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官舟镇全香斋牛肉干厂生产的黄牛肉牛肉干(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十五、贵州大诚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千里山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微辣血浆鸭(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十六、贵阳云岩宾隆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黄平牛老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老大牌牛肉干(香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十七、沃尔玛(贵州)百货有限公司遵义纪念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安顺市贵芝味百味堂食品厂生产的玫瑰酥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十八、贵阳观山湖晨宇野餐饮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十九、贵阳观山湖晨宇野餐饮店使用的蘸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二十、铜仁楚溪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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