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内蒙古公安机关“昆仑”行动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成果展示和涉案物品集中销毁活动在呼和浩特市举行,活动中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向社会公布了2019年以来查处的食品安全八大典型案例。
呼和浩特市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
2019年4月25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陈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件线索移交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受理此案并于2019年6月18日进行立案侦查。
经依法查明,2018年12月份至2019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销售至呼和浩特市约600吨化肥,价值40余万元,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批次化肥系不合格产品。陈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经过精心布控于2019年8月18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现羁押于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
呼伦贝尔市非法销售劣质汽柴油案
2019年7月,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经营劣质汽柴油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现已逮捕5人,取保候审1人,扣押劣质汽油11.72吨,劣质柴油3.25吨,作案车辆3辆,涉案金额1480万元。
经依法查明:2018年11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生伙同陈某富从大庆市购买到汽油、柴油运至呼伦贝尔市,存储于事先准备好的地下大型油罐内,利用改装的厢式货车(车内有改装油罐、加油机)将油品倒运至海拉尔区进行非法销售。经呼伦贝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检验,陈某生等人销售的柴油、汽油为不合格产品。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兴安盟污染环境案
兴安盟科右前旗公安局于2018年8月17日接到科右前旗环境保护局移交线索,在科右前旗索伦牧场五连一农场附近有一家炼铅厂涉嫌污染环境。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该炼铅厂在没有营业执照、环境评估报告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处置危险废物,现场堆放大量废旧铅酸蓄电池及拆解的铅片和废旧铅酸蓄电池壳,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截至目前,本案已逮捕5人,取保候审8人,移送起诉4人。另立刑事案件3起。共扣押涉案危险废物7.34吨,追回涉案赃款390169元,追缴违法所得94000元。
通辽市特大跨境销售假药案
2019年5月26日,通辽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特大跨境销售医疗整形行业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成功捣毁涉及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的假药销售网络,切断运输假药的国际通道2条,查获假药仓库5个、“黑美容院”5家,扣押各类美容针剂、医疗器械22000余件,价值400余万元。冻结涉案资金1500万元,总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专案组正在通过司法途径及嫌疑人家属对境外多名涉案人员进行积极劝返。
赤峰市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7年5月,赤峰市公安局成功破获田某某等人系列生产、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
经查,2016年4月份以来,新野田昊药业有限公司法人田某某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形式,生产田昊明目保健膏、老郎中痔疮膏、田昊活络保健膏、田昊蛇胆明目等11种假药,通过微信、阿里巴巴网站销往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194个地区。该案犯罪产业链条齐备,生产商、代加工商,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一应俱全,分工明确。目前,田某某等7名犯罪分子已被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判处1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锡林郭勒盟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3年至2017年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在明知所销售的口服壮阳类保健品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药成分——西地那非的情况下,分别从多名陌生流动商贩手中和呼和浩特市药品招商会上,以每盒4至20元不等的价格购进“虫草强肾王”等26个品种口服壮阳类保健品800余盒,经检验鉴定25个品种含有西药成分西地那非。侯某某在其经营的锡林浩特市世瑞保健品店内,将其中的500余盒以每盒10至6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不特定人员,剩余283盒口服壮阳保健品被锡盟食药监局和锡盟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检查时当场查扣。
2019年5月5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鄂尔多斯市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18年5月,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公安局食药大队接到报警,被害人通过微信购进了8万余元红牛维他命饮品,到货查验后怀疑所购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请求公安机关查处。
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联系红牛厂家对该批产品进行了鉴定。在获取相关证据后,鄂托克旗公安局食药大队相继赴辽宁、山东、河南等地辗转行程1.7万余公里开展抓捕工作。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获假冒红牛饮料8000余件,生产原料250余千克,外包装97箱。查扣制假流水线设备一套,红牛饮料底盖36箱,罐体8袋,顶盖32万余枚,一举捣毁了涉及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的制售假冒红牛饮料的犯罪链条。
巴彦淖尔市系列生产销售“毒豆芽”案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以开展“昆仑”行动和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为契机,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临河区蔬菜市场个体经营户销售的豆芽制品进行了分批次抽检,抽检结果显示四个豆芽加工厂生产的豆芽产品均非法添加违禁成分(含有4—氯苯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长期食用会导致人体出现中毒反应。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其生产毒豆芽并对外销售非法获利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临河区公安局集中破获了系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成功拔除隐藏在临河区内的“毒豆根”,有力地捍卫了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